現職國民小學教師修習6學分加 註輔導專長之規定一案Post author:t870511Post published:2016 年 11 月 30 日Post category:學務組公告現職國民小學教師修習6學分加 註輔導專長之規定一案1050801現職國民小學教師修習6學分加註輔導專長.PDF相關內容請同於上班期間不得於上班時間或以公家電腦從事與執行職務無關之相關網路行為,以維護本縣教職員之形象。2017 年 3 月 8 日教育部部長致全國國民中小學學生家長的一封信2019 年 6 月 19 日教育部部長致全國國民中小學學生家長的一封信2017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