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戲水,水域安全必知。開心戲水,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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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安全須知

隨著天氣逐漸炎熱,民眾前往溪流、海邊等水域嬉戲玩水之機會大增,然
而,就在「不小心」、「忽視警告禁制標語」及「缺乏正確之戲水觀念」…等
情況下,使得溺水意外事件頻傳。為避免造成憾事,內政部消防署提醒民眾從
事水上活動,應遵守以下安全注意事項。
一、有關水域活動地點與時機之選定,可參考「挑三、檢四」口訣
(一)「挑三」
1.「挑」選設有救生人員值勤的水域,勿於「禁止戲水(游泳)」或「水深
危險」等標誌的區域戲水。
2.「挑」選天氣狀況良好之時段,如天候不佳甚至打雷下雨、颱風前後,不
可下水。
3.「挑」出暗藏惡流處所並遠離之,如低頂水壩、攔砂壩等處常可發現翻滾
流,可將人員或物體吸住翻滾,造成受困與傷亡。
(二) 「檢四」
1.「檢」視自身健康狀況,下水前應充分暖身。
2.「檢」查有無穿著游泳衣、或救生衣等服裝,千萬不可穿著牛仔褲入水。
3.「檢」查附近是否有無救生繩、圈或具有浮力之物品,萬一溺水事故發生,
可作為實施岸上救援之用。
4.隨時「檢」視環境狀況,注意漲退潮時間或山洪爆發前兆(如上游傳來隆
隆聲、溪水變色或水面忽然上昇等現象),遠離危險處所。
二、另為避免溺水事件之發生,除可以照前述「挑三、檢四」口訣外,亦可參
照教育部提供「救溺五步、防溺十招」口訣
(一) 救溺五步:「叫」、「叫」、「伸」、「拋」、「划」
1.「叫」大聲呼救。
2.「叫」呼叫119、118、110、112。
3.「伸」利用延伸物(竹竿、樹枝等)。
4.「拋」拋送漂浮物(球、繩、瓶等)。
5.「划」利用大型浮具划過去(船、救生圈、浮木、救生浮標等)。
(二) 防溺十招
1.戲水地點需合法,要有救生設備與人員。
2.避免做出危險行為,不要跳水。
3.湖泊溪流落差變化大,戲水游泳格外小心。
4.不要落單,隨時注意同伴狀況位置。
5.下水前先暖身,不可穿著牛仔褲下水。
6.不可在水中嬉鬧惡作劇。
7.身體疲累狀況不佳,不要戲水游泳。
8.不要長時間浸泡在水中,小心失溫。
9.注意氣象報告,現場氣候不佳不要戲水。
10.加強游泳漂浮技巧,不幸落水保持冷靜放鬆。
三、發生溺水事故緊急應變措施
(一)發現民眾溺水,請遵循下列原則
1.切勿自行貿然下水施救。
2.大聲呼叫請求支援。
3.打118、119或110向海巡、消防或警察等單位求援。
4.察看是否有救生繩、圈或具有浮力之物品,於岸上實施救援。
(二)水中自救與安全守則
1.遇到溪水暴漲而被困在岩石或沙洲上時,應保持冷靜等待救援,大聲呼叫
請求支援。
2.當自身發生溺水狀況時,切勿驚慌,並盡可能以最少的體力,在水中維持
最長的時間,利用身上或身旁任何可增加浮力的物體,使身體上浮,以待
救援。
3.緩和呼吸頻率,放鬆肌肉,並減慢任何動作。
4.利用仰漂或水母漂姿勢延長待救時間。
資料來源:摘錄自內政部消防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