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三點、第五點、第七點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一日生效,供同仁參考。Post author:t860423Post published:2017 年 3 月 3 日Post category:學務組公告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三點、第五點、第七點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一日生效,供同仁參考。106.3.1 修正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106.3.1生效.pdf106.3.1 修正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106.3.1生效-附件.pdf106.3.3 106年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pdf相關內容「人人一塊反暴力.自拍手卡」2019 年 6 月 19 日中華民國第二十四屆全國十大傑出愛心媽媽慈暉獎選活動2017 年 3 月 6 日溝通剛剛好,關係特別好』-親子溝通講座2018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