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資格:縣內國中小合格教師,對該教學領域(議題)有專業知能,服務滿3年以上,富有教育服務熱忱,並經服務學校校長同意者。
應備文件:甄選報名表、基本資料(包括自傳、履歷、著作及作品、其他足資證明個人該領域專業之資料)。
收件日期:107年5月11日(星期五)止。
收件地點:請將應備文件免備文逕送(寄)至本府教育處國教輔導團(宜蘭市民權路一段36號)楊婷淳小姐收。
審查日期:107年5月14日(星期一)。
審查方式:採書面審查;並視需要辦理實地訪查(含訪談本人、學生、行政人員及相關人員)及教學觀察。